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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 来源:  发布日期:2007-03-05  浏览次数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部属各高等学校:

   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,促进规范财务管理,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切实做好2007年的各项审计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一、坚持“全面审计,突出重点”的方针,增强审计力度

   1.认真实施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制度,促进本部门、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积极组织收入,控制支出,勤俭办学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
   2.加强对各类重大项目、科研经费、各项收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,确保这些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。

   3.在校办企业改制和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加强审计监督,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。在改制过程中既要保证企业的正当权益,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、防止企业财务或经营风险波及学校。

   4.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审计,通过各种形式,进一步规范、改进财务管理,杜绝损失、浪费现象,严禁挪用、截留、挤占教育经费的行为。

   5.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,在建设工程设计、招标、签订合同、洽商变更、竣工结算等各个环节发挥控制作用,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,进一步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
   6.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,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,形成纪检、组织、监察、人事、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合力,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。

   7.加强内控制度审计,促进本部门、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,促进建立科学、规范的管理制度及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。

   二、完善内部审计制度,加强审计队伍建设

   8.要进一步健全教育审计机构,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;配备与本部门、本单位审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审计人员。

   9.根据审计署的有关规定,保证内审人员持证上岗,抓好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,提高审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技能;要根据不同时期审计工作的重点和要求,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活动。

   10.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,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,培养审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辅助审计和现代审计的方法,促进审计人员知识的更新;要注重培养审计人员的沟通和协调能力,造就一支“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正”的审计队伍。

   三、加强研究,推动教育审计不断发展

   11.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各部门、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,安排专项经费,组织人员进行理论研究,探索有效的审计途径和方法,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,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操作性的研究成果,促进教育审计更好地“为防范学校经济风险服务、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、为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服务”。

   12.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内审机构应加强对本地区、本系统内审工作的指导,深入进行调查研究,总结交流经验,促进内审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审计工作水平的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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